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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中心开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业务
更新时间:2008-12-10 21:57:03    点击:1437次
    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不断满足城镇居民的医疗需要,使他们的大病得到及时治疗,门诊急诊和特殊慢性病得到及时救助,使城镇居民真正享受到党的阳光雨露和改革开放成果。澄合矿务局医疗中心于11月1日开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
按政策规定,凡是在城镇范围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内的中小学学生、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及年满18周岁以上非从业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费按年度缴纳,每年10月1日至12月15日为次年度的缴费期,缴费以家庭为主,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缴纳150元,少年儿童缴纳20元,国家财政统一按每人每年80元标准补助。国家还有一些优惠政策,享受城市低保和重度残疾的儿童和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人,对儿童财政再补助10元,个人只交纳10元;对老人财政再补助60元,个人全年只交纳90元;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和“三无”人员的个人缴费,由县财政全额补助。办理参保保险时,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参保,携带相关资料,领取填写《参保登记表》,办理登记手续;按缴费流程:审核缴费标准,到指定银行缴费,换取正式票据;参保人员在两个月之内,领取市医保处统一制作的《居民医保卡》,以作为就医凭证。
    目前,澄城县在矿务局中心医院设置参保经办点,参保居民按上述手续到各社区登记后到办理点办理,可在中心医院就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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